2014年12月23日。陆良县组织在烟草公司、电信等部门进行县人大代表补选工作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》相关规定:人民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,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,缺额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进行补选。由于工作调动,陆良县几个单位部门的县人大代表按相关规定需进行补选,陆良县人大选联委和相关单位配合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,制定选举方案,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代表选举工作。通过制定方案、召开动员大会、选民登记、推选候选人、公示等一系列规定程序,23日下午五点以前,驻陆机场部队、烟草公司、电信等部门顺利完成选举任务,选举了三名陆良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。
分享到:
收藏

通知公告
- ·2014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
- ·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部门预算编
- ·陆良县人大常委会部门2013年收入支
- ·关于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部门决
- ·题量和流程设置
- ·关于报送人大知识和环保知识竞赛参
- ·陆良县人大知识和环保知识竞赛注意
- ·陆良县人大知识和环保知识竞赛规则
- ·2014年人大知识和环保知识竞赛题目
- ·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县村级公益事
- ·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《
- ·关于对我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
- ·关于召开县“一府两院”向县人大代
- ·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
- ·关于对卫生局工作评议的通知
- ·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
- ·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
- ·关于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
- ·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
- ·关于召开陆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